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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寢室每天晚上都有三個累翻的上班族
所以到了睡前幾乎都在打電動或聊天

昨天晚上談到了迷偶像的事
小樵說偶像身邊都一定會有一個很明顯的迷妹而且還胖胖的
不管是很紅的歌手或運動員都一樣

我想到我國中的時候都會不屑很迷偶像的人
然後我朋友知道我有這種傾向而很生氣

可是我就是覺得為了偶像花很多錢沒必要嘛!
至少我那時是這樣想的
畢竟國中生的錢都是爸媽給的啊
雖然國三每天晚自習回家我都有看日劇,但還是很難迷上特定的演員
頂多算是有好感罷了

高中的時候瘋狂迷上棒球,不久發生簽賭案
可以大概體會我同學當年被我不屑的感覺XD
但是我還是無法當追星族
比賽看完以後沒送過巴士,也沒參加過見面會之類的場外活動
所以我沒有資格當個迷妹

當年不迷偶像的好處就是可以專心唸書吧!
那時候我的定性未免也太好
一直到上了大學開始打工,有了自己能支配的錢之後
我才覺得可以買那些以前覺得是「奢侈品」的東西

也許我心裡默默覺得偶像是屬於舞台的,球員是屬於球場的
不過,能夠迷上某件事,讓自己偶爾不理智一下也不錯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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